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管理岗位招聘启事
作者:沈阳分院组织人事处 时间:2015-04-02 点击数:
详细信息:
根据《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》(科发人教字〔2012〕146号)、《中国科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》(科发人教字〔2006〕208号)、《沈阳分院人员聘用实施细则》的有关规定,经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管理岗位工作人员4名。
一、基本原则
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实行公开招聘,竞争上岗,择优聘任。
二、招聘岗位和工作职责
1.办公室:综合管理岗位 1名
工作职责:从事办公室综合管理工作。
2.科技合作处:院地合作岗位 2名
岗位(1)工作职责:从事山东综合技术转化中心工作。
岗位(2)工作职责:从事与地方的院地合作工作
3.组织人事处:科技干部管理岗位 1名
工作职责:从事人事管理相关工作。
三、任职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具备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(中发〔2002〕7号)中规定的基本条件(见附件1);
2. 能够熟练使用现代办公工具;
3. 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;
4.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(二)其他条件
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以外,要求:
1.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必须是中共党员;
2.院地合作管理岗位需理工科专业,材料、化工专业优先;
3.人事管理岗位,必须是中共党员,具有人事管理经验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生优先。
4. 熟悉OFFICE办公软件(要求熟练制作PPT),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,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,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。
四、招聘方式及程序
1.自发布招聘启事之日起,凡符合任职条件应聘者须填写《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岗位竞聘申请表》(见附件2),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,电子信箱为rsc@mail.syb.ac.cn。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24日。
2.应聘者报名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:能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资料、学历和学位证书、获奖证书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明材料、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和认识等,以上材料恕不退回。
3.分院组织人事处将按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要求,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初审通过者将会安排笔试和面试,笔试和面试时须提供各种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便查验,未通过初审者将不被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。笔试和面试通过者将参加公开竞聘,公开竞聘时应聘人报告(用PPT形式)10分钟,答辩5-10分钟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五、聘后管理
1.签订聘用合同,实行合同管理。
2.工资及保险福利待遇按沈阳分院有关规定执行。
3.本单位无能力解决住宿,需自行解决。
附件:
1、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规定的基本条件
2、《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岗位竞聘申请表》
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
2015年4月2日